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于1998年12月正式挂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下辖广饶、垦利、利津三家县支行),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直接领导下,负责在东营市范围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其基本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在辖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上级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辖区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负责管理协调辖区反洗钱工作,打击洗钱犯罪。 (9)管理辖区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10)管理辖区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1)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2)承办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