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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申报工作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8/6/29 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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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市安监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促进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
  一、明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中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具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改建项目:一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的,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要求的。二是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控制及装卸设施等内外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三是其它属于安全隐患整治范围的改建项目。
  二、明确申报项目来源。通过企业自查、安全督查、执法检查、行政许可、安全评价等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中,需进行整改形成的改建项目。
  三、明确申报程序。一是企业申报。由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单位将《申报表》等资料上报所在县区局。二是县区局初审。县区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申报范围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上报市局。三是市局审核。市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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