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5-11-21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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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申请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村委会户口)1年(含)以上;
  (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在中心城范围内未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
  (5)属未婚人员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申请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村委会户口);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
  (3)在申请地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在中心城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5)在中心城范围内未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申请地居住证1年(含)以上;
  (2)在申请地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在中心城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社区(镇街)提出申请。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社区(镇街)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和标准?
  ■ 中心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执行的标准是: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符合条件的,在保障面积内分别按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的100%、80%、50%发放租赁补贴。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自行在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的,不予发放租赁补贴。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租住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执行月租金标准1.2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住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内部分执行月租金标准1.2元/平方米,保障面积外部分执行月租金标准6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执行月租金标准6元/平方米。
  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 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
  我市有廉租房吗?
  ■《东营市中心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东建发〔2014〕13号)提出,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房源、梯度保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和保障房源使用效率。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合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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