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finnciti75.com 2015-11-21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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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范围  
  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经营汽油加油站(含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企业、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分公司、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且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办理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条、第三条;
  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第四条、第五条。  
  申请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6、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7、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除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
  (5)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6)从事仓储经营的企业,仓储设施应当满足所储存品种的储存条件。仓储设施整体出租的,应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仓储设施同时分租给不同企业的,由该仓储经营企业按《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11〕38号)的要求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7)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安全许可手续。新建储存经营项目应设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专用区域或集中交易市场储存专用区域内。
  (8)无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零售店面内只允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总质量不超过1吨),带备货库的零售店面备货库总质量不超过2吨。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分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按照本地规划,有计划地迁入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  
  所需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从网站www.chinasafety.ac.cn下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7、企业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
  带有储存设施且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安全评价报告。
  (5)申请人首次申请有以下情况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租赁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仓库、储罐、货场等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出租方的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②没有也不租赁仓储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仅从事纯票据往来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
  ③有气瓶充装作业的企业还需要提交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④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要提交山东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营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及时限 


  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专家审查时间不计算在内)。  
  证件及有效期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办理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
  联系方式:0546-8319223
  ※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办理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第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5项;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五条。
  申请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3、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4、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8、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9、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初次申请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从网站(http://www.sdaj.gov.cn/Portal/)下载(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印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延期换证
  (1)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5)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


  1、企业提出申请;
  2、审查;
  3、符合条件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4、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证件及有效期限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
  办理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
  联系方式:0546-831922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申请条件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规定的一级车辆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9、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所需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3、企业章程文本。
  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6、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流程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经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初审后上报东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由东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实施许可。东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在10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流程图见下页)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办理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18号
  联系方式:0546-833987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类有哪些?
  ■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包括十大类: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打火机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黄、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体类。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
  5、易自燃的物品。如黄磷等。
  6、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硝酸、双氧水等。
  8、放射性物品。
  9、氧化剂类物品。
  10、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哪些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有关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2、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3、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5)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6)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7)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火场逃生有哪些注意事项?
  ■ 及时发现火情,行动要迅速。正确的逃生办法应是在听到火灾警报声后,立即进入步行通道,奔向楼梯间向下层疏散。如有广播,应仔细倾听,遵循广播指引的疏散路线和注意事项。当无广播或人员指引疏散时,应选择距离近而直通楼外地面的安全通道疏散,以逃到着火建筑物之外地面最为安全。
  ■ 如打开房门发现走廊或楼梯间有烟气流动时,最好将衣服、毛巾淋水沾湿、掩住口鼻,以低姿寻找安全通道逃生。除了正常的疏散通道外,也可利用一、二层的门、窗、阳台等安全出口。
  ■ 当楼梯口或下行通道被烟火封锁时,首先要弄清烟火弥漫的程度和必须通过的距离。如果必须通过的烟火区距离很短,火势很弱,一冲即可通过时,则应淋湿衣服,掩好口鼻毫不迟疑地通过。
  ■ 当着火层的上部各层和以下各层都必须共用一个安全疏散通道时,则应首先让着火楼层的人员先行撤离,次之为着火层的以上各层,再之为着火层以下各层。烟火向上部发展蔓延速度最快,上部首先受到火势威胁。因此,当上层着火时,其下各层人员不必惊慌争抢通道。
  ■ 当确认正常的安全疏散通道已被烟火牢牢封死时,可用楼内的各种辅助安全设施,如防烟楼梯、紧急疏散通道、紧急电梯、室外楼梯以及消防电梯等设施,尽量向地面疏散。
  ■ 当确认无法逃至外面时,则应寻找临时避难场所,等待消防队救护。如进入避难层、避难间、防烟室、防烟楼梯间、撤退至楼顶平台的上风处,进入未着火的防火分区或防烟分区之内等处,求得暂时性的自我保护。
  ■ 当确认走廊已被烟火封死(用手先摸房门,如果烫手则说明门外已有烟火),无法开门冲出房间时,应首先紧闭房门,封堵烟火侵入。避至阳台,若无阳台,可将窗帘、床单、被单等撕开制成绳索,最好用水打湿,牢固系栓于暖气管、窗框等部位,顺绳沿墙从窗口滑下,滑下时最好怀抱枕头或靠垫之类物品。如所住楼层高,则进入下层的阳台或窗口。若此层火情仍与上层相同,则应按上述方法逐层下滑,直至达到较为安全层,再从安全通道逃至地面。也可利用滑杆、安全绳、缓降器等工具逐层滑降。
  防空警报鸣放有什么具体规定?
  ■ 每年“9月18日”为市区防空警报试鸣日,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情警报四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时间2分钟。四种信号的间隔时间为2分钟。
  ■ 战时防空警报信号的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大面积有毒气体泄漏或者其他区域性重大突发事件组织警报试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权限决定。防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防空警报信号发放的组织实施。
  ■ 有线电话网、无线移动通信网、无线电台网、广播电台、电视系统以及设有防空警报设施的单位接到发放警报信号的命令后,必须按照规定即时发放,不得延误。
  ■ 防空警报信号属专用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相近似频率的音响信号。
  ■ 根据需要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应当在试鸣的5日前发布公告。
  违规生产危险化学品如何处罚?
  ■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电视机起火的预防和处置
  (1)预防:
  ①电视机要放在良好的通风散热处;
  ②不要用遥控器长期关闭电视,看完电视后要切断电源、拔掉插头;
  ③收看时间不宜过长;
  ④雷雨天尽量少看电视,不要使用室外天线。
  (2)处置:
  首先,迅速拔掉电视机电源插头,然后用棉被等不透空气的物体将电视机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这样电视机内的火焰就会因没有空气而熄灭。但必须注意,扑救电视机火灾时,人体应避开荧光屏的正面,站在电视机后侧比较安全。严禁用水直接泼向荧光屏,防止显像管突然受冷爆炸伤人。
  ★ 电冰箱火灾预防
  (1)不可将汽油、酒精、胶粘剂等易燃、易爆物品放入冰箱,以免引起爆炸。
  (2)冰箱不能在有可燃性气体的环境中使用,不能在冰箱旁使用易燃性的喷漆。如发现煤气、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千万不可拔出电源插头或开关冰箱门以及关闭温度控制器,否则会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3)吸收式冰箱,要经常检查系统管路的密封性,避免制冷剂泄漏,造成燃烧爆炸事故。
  ★ 空调器火灾预防
  (1)空调器应安装保护装置,万一发生故障,熔断器切断电源;
  (2)使用空调器时,应严格按照空调器使用要求操作;
  (3)空调器的电度表和导线应留有足够的余量,并选择适当的电源保险丝,以防超负荷;
  (4)空调器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热态绝缘电阻不低于2兆欧才能使用,对全封闭压缩机的密封接线座应经过耐压和绝缘试验,防止其引起外溢的冷冻油起火;
  (5)空调器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窗式空调器上。
  ★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注意的问题
  (1)厨房里使用液化石油气,就不能同时使用煤炉、煤油炉等灶具;禁止在密闭的房间里使用液化气。
  (2)做到:a.先点火、后开气;b.点火后、不离人;c.用完后,先关紧钢瓶角阀,再关灶具气阀;d.钢瓶必须远离热源,钢瓶和灶具要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
  ★ 液化石油气气瓶泄漏着火处理方法
  液化石油气气瓶漏气时,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用扫帚从地面扇赶液化气,并查明漏气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严禁划火及开关电器,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一旦着火了,首先不要惊慌,应立即用湿毛巾盖住角阀,然后徒手关闭角阀,气源会被切断,火焰会很快熄灭。若有备用干粉灭火器,则可用它灭火。如发生压母脱落事故,要迅速消灭周围火源,并用湿毛巾等用力堵在角阀上,把气瓶移到室外。
  ★ 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的方法
  禁止将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洗澡间里,因为用热水洗澡时,洗澡间里门窗紧闭,热蒸汽会很快增多,由于燃气燃烧时消耗大量的氧气,新鲜空气又得不到补充,同时还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使人头晕、恶心、乏力以致中毒,甚至窒息死亡。
  ★ 家庭装修中的防火问题
  (1)吊顶装修应采用非燃烧体;
  (2)墙面装修应采用难燃烧材料;
  (3)电线应穿金属管或使用氧指数大于35的PVC管保护;
  (4)电线的截面积应比实际负荷大一号;
  (5)照明灯具、镇流器等发热部位应安装在非燃材料上;
  (6)家庭卧室或客厅建议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报警探测器(在消防器材商店即可买到)。
  ★ 火场自救逃生常用的方法
  (1)立即离开危险区,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2)选择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如阳台、窗口等;
  (3)准备简易防护器材,如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
  (4)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如用被褥、衣服、床单等撕成条,拧好成绳挂在牢固的窗台、床架、室内牢固物上,然后沿绳慢慢滑下;
  (5)无法逃生时,可选择远离起火点、取水、呼救方便的地方作为避难场所等待救援,如浴室、卫生间等既无燃烧物又有水源的场所;
  (6)切勿盲目跳楼。
  ★ 发生火灾时用毛巾防烟的方法
  (1)折叠层数要依毛巾的质地而异,一般毛巾折叠8层为宜,这样烟雾浓度消除率可达60%。
  (2)毛巾不必弄湿。因为弄湿后通气阻力大,会很快使人感到呼吸困难。
  (3)使用时要捂住口和鼻,使过滤烟的面积尽量增大。在穿过烟雾时一刻也不能将毛巾从口和鼻上拿开,即使只吸一口烟,也会使人感到不适,心慌意乱,丧失逃生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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